收受医药代表好处及回扣3791万余元,四川广元一药剂师许某某近日被检方提起公诉。起诉书显示,检方审查查明,许某某收受的3791万余元中,超8成是其付给医生的药品回扣。该院另一名药剂师文某某被许某某发展为“下线”,两人均以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。
该案由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检察院于1月28日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方审查查明,许某某拿好处已有16年。2004年至2020年,许某某利用职务便利,帮助医药代表朱某某、唐某某、王某某在院内推广药品,促进药品销量提升,收取好处费和药品回扣款共计3791.55315万元,支付医生药品回扣款后还剩598.68953万元,支付“下线”回扣和“跑腿”费等好处后,许某某实际获利348.33422万元。
在许某某收受的款项中,支付医生的药品回扣款占到约84%。
2009年2月至2012年12月,医药代表朱某某将自己代理的5种药品交给许某某“代理药品做临床”,双方约定好每种药品的回扣,由许某某在医院向临床医生推广,并按照统计的医生的处方药品实际使用量(即“统方数据”)向医生支付回扣,从而提升该药的销售量和进货量。
2012年4月至2020年6月,医药代表王某某陆续将自己代理的42种药品交给许某某“代理药品做临床”,此时,许某某在医院发展了“下线”和“跑腿”。 由“下线”代理部分药品,由“跑腿”根据许某某提供的“统方数据”向医生支付药品回扣。王某某分多次给许某某药品回扣3359.11625万元,许某某支付医生药品回扣及“下线”和“跑腿”的费用后,个人实际获利263.14702万元。
许某某发展的“下线”,就有同院的药剂师文某某。2012年7月至2016年12月,文某某作为许某某的“下线”,代理8种药品做临床销售,先后收取许某某支付的药品回扣479.85385万元,向医生支付回扣并给“跑腿”相应费用后,个人实际获利64.64955万元。
此外,文某某还拿过其它好处,或为给许某某帮忙提供“统方数据”,或为向医药代表直接提供“统方数据”。检方审查查明,2009年2月至2018年12月,文某某在医院任药剂师、主管药师期间,利用核对医生处方、调配处方药品、盘点药品存量、使用医院统方系统、提供用药咨询、介绍新药等职务便利,共收取好处费和药品回扣479.85385万元,支付医生回扣和“跑腿”费用后,个人实际获利103.16955万元。
起诉书显示,许某某、文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,并自愿认罪认罚。1月28日,检方以受贿罪对许某某、文某某提起公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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